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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87号1单元201室(含储藏室)不动产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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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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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631-880132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240000 保证金:24,000 元
市场价:341,536.1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网络拍卖组 联系电话:0631-880132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关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871单元201室(含储藏室)不动产一套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030610时至2026030710止(延时除外)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由公开招标的网拍辅助机构办理,本业务为收费服务,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不承担拍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一、拍卖标的: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871单元201室(含储藏室)不动产一套,权利证书字号:2015000907,标的物建筑面积:140.94㎡(其中住宅为132.29㎡,储藏室为8.65。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需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网络询价价格:341536.1元 起拍价:24万元 保证金:2.4万元 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标的物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必须具备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担具备竞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若竞买人虚构竞买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欠费均按法律规定缴纳。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如能过户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各项税费均按法律规定执行,其他费用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应当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转发扣税通知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

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案件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满十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网络拍卖成交后7日内(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收款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30788814696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由于调控政策的不可预测性,对于房屋限购情况请提前咨询相关业务部门。如出现不能过户的情形,由竞买者自行承担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31-8801238(郭法官)

拍卖流程咨询电话:0631-8801329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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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030610时至2026030710止(延时除外)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够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成交后7日内(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307888146962) ,缴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品名称或竞买人姓名等字样。缴款成功后电话联系办案法官预约办理时间,并于约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竞拍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企业公章)到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甲1号)领取执行裁定书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竞买成功后禁止竞买人私自开锁,如后续出现房屋物品丢失等情况,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院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或进行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631-84767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流程咨询电话:0631-8801329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二六年二月三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特别提醒:

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由公开招标的网拍辅助机构办理,本业务为收费服务,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不承担拍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案号:(2026)1003407

 拍品名称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871单元201室(含储藏室)不动产一套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书

 拍品现状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拍品所有人

于志明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871单元201室(含储藏室)不动产一套,权利证书字号:2015000907,标的物建筑面积:140.94㎡。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需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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